(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17日電)中國大陸對企業的環保要求越來越嚴格,官員表示,若因汙染而導致員工職業病並構成刑事犯罪的企業,檢察機關將追究企業相關責任人的刑事和民事責任,以保護受害人權益。 北京青年報今天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通報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相關情況。據表示,去年1月到今年4月,檢察機關共查辦生態環境領域貪汙賄賂犯罪案件489件、581人,查辦瀆職犯罪1123件、1582人。 最高檢發言人肖瑋表示:「通過辦案我們發現,許多危害生態環境案件背後,都有相關執法監管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甚至索賄受賄等問題。」 肖瑋說,檢察機關重點查辦包括重大生態修復工程、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環境監管、環境評價、汙染治理以及重大環境事故等環節的職務犯罪。 此外,針對環境汙染導致職業病的問題,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呂洪濤表示,行政監管部門若有不作為或亂作為的情形,要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責任;若構成刑事犯罪,檢察機關將透過追究生產企業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和連帶民事責任,保護受害人權益。 呂洪濤說,若潛在的罹病群體十分廣泛而且不確定,也可透過公益訴訟的方式,維護不特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10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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